外勞健檢須函報衛生局 始完成程序


外勞健檢須函報衛生局 始完成程序

台北市去年共處分23件 直聘案居多

台北市政府勞動局統計,101年處分雇主未依規定安排外勞定期健康檢查,共計有23件,均為雇主未在法定時間內帶外勞健檢,或是未將檢查報告函報當地衛生局,特別是透過直接聘僱方式引進的雇主,因無仲介業者協助而受處分者佔多數。勞動局提醒雇主,應按規定安排外勞定期健檢,且確實將健檢報告函報,否則將依法處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

根據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雇主所聘用的外勞應於入國工作滿6個月、18個月及30個月之日前後30日內,雇主應安排外勞至衛生署指定醫療院所接受定期健康檢查,且應於收到醫院核發健康檢查證明之日起15日內,將聘僱許可、健檢證明正本、受檢外國人名冊、前次健檢合格之同意備查函等文件,送交所在地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職業安全衛生科長李進欽表示,因健檢問題而被處分的案件中,大部分都是直聘引進的雇主,且今年也陸續都有處分的案件,而違規的情形,以有按規定安排外勞健檢,卻未函報或逾期函報者居多。

根據健檢辦法規定,雇主應於外勞指定健檢的時間前後30日完成健康檢查,另外健檢的時間係以天數計算,而非前後1個月;若因天數計算錯誤,將有違法之虞,且完成健檢而未在期限內函報當地衛生局,也會受處分。

有雇主認為,目前外勞定期健檢的流程太繁瑣,很多被處分的情形並非未辦健檢,而是忽略後續函報的程序而遭罰鍰;各醫療院所應建立機制,在外勞完成健檢後,直接將報告結果通報衛生局,簡化流程,避免雇主在不知情之下而受罰。

李進欽表示,對於時間到應函報而未函報的案件,衛生局將移請勞工局了解,該局也將函請雇主陳述意見,依照個案情形,包括是否過失、延遲的原因等,考量是否酌減罰鍰金額。不過他仍提醒雇主,法令規定健檢後須函報才算完成程序,雇主仍應留意,避免受罰。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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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就安費得增聘外勞 委員會通過


印尼調降驗證費用 須留意匯款金額

3/1起僅受理700元單據 其他個案處理

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自3月1日起調整文件驗證費用,由之前的每件1,000元調降為700元。印辦處表示,在新規定實施前以700元繳交文件驗證費用的收據,該處將不予受理,3月起只受理700元的繳款單據,不再接受之前繳款單據,目前有少部分人力仲介業者仍持1,000元繳費收據送件,該處內部正在討論相關處理原則。

目前印辦處受理各項文件申請業務,申請人必須先至彰化銀行完成繳款後,才能持繳款收據辦理送件,收件時不處理文件規費。繳款時並應在繳款單上勾選申請的項目,做為送件的憑據,包括印勞勞動契約、護照、簽證等均適用。

印辦處2月底公告驗證費用調降後,有部分仲介業者選擇延後至3月1日再送件申請,每筆勞動契約驗證可省下300元的差額。不過也有部分人力仲介業者在3月1日前即「偷跑」,以700元繳交驗證費用,所持單據將不予受理。

印方人員說明,3月1日前,僅受理1,000元的繳款單據,700元的不受理;3月1日後原則上僅受理700元的繳款收據,繳款金額1,000元溢繳的單據,內部將以個案方式處理。

印辦處進一步解釋,這次調降費用連帶內部系統也做調整,因此若以之前的金額繳費,可能有對不到資料的情形。新制上路第一天,目前有數家仲介持金額為1,000元的繳款收據送件,印辦處將先內部討論,後續若還有類似個案,再討論統一處理原則。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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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綁產業外勞 有商機吸引投入人力仲介業

鬆綁產業外勞 有商機吸引投入人力仲介

101年人力仲介數1198家 較上年增74家

 

根據勞委會統計,截至101年底止,國內仲介公司許可家數共2,295家,其中1,060家終止營業,34家被廢止許可,2家目前停業中,期滿未換証有1家,全台仍在營業的仲介有1,198家,較100年底營業家數1,124家,增加74家。

根據資料,100年家數較99年增加30家、101年家數又較100年家數增加74家;對於仲介家數已達1,198家,據了解與近期政府大幅鬆綁產業外勞,與開放80歲以上巴氏量表60分以下可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有密切關係,外勞人數增加吸引不少投資者進入仲介市場。

不過,由於仲介家數已接近1,200家,其實仲介市場已飽和,所以有不少仲介公司為了獲取訂單削價競爭,破壞仲介市場的秩序,也有部分仲介公司遊走法律邊緣,既做合法引進外勞生意,也介紹逃逸外勞打工,彌補雇主在聘合法外勞之前的空窗期。

有專家建議指出,仲介家數飽和應提高設立仲介公司門檻,包括保證金、仲介從業人員數、專業人員數、雙語人員數等,甚至有建議應先關閉新仲介的申請設立。

根據統計,全台登記在案且正處營業的1,198家仲介中,台北市有227家、新北市有149家、台中市199家、台南市69家、高雄市137家及其他縣市有417家;終止營業之仲介公司累計共有1,060家;目前停業家數有2家,分別是在台中市與高雄市;期滿未換証有1家是位在台北市。

至於在仲介公司擔任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共有2,914人,台北市有698人、新北市374人、台中市452人、台南市174人、高雄市291人及其他縣市有925人。

另外,目前我國的6個主要外勞來源國中,被認可的仲介共有1,935家,其中廢止認可的有66家,因為期滿未續予認可家數的則有1,314家,所以目前仍在營業的外國仲介共有555家。

其中印尼仲介家數最多有217家,菲律賓有154家,泰國有123家,越南59家,馬來西亞仲介有2家,蒙古0家。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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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政府規劃 看護工比照基本工資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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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辦處未收到消息 外勞仲介憂心連鎖效應

近期外界傳言,印尼政府即將於3月1日起調高外籍看護工薪資,比照廠工以18,780元計算,一旦實施,國內近八成雇主都會受到影響。不過駐台北印尼經濟貿易辦事處對此表示,尚未接到國內通知,因此現階段所有勞動契約驗證的規定並未調整,目前看護工薪資維持15,840元,廠工膳宿費為2,500元,漁工則不得收取膳宿費。

目前各外勞輸出國中,僅泰國要求聘僱家庭看護工的雇主比照基本薪資給薪,但因人數佔國內家庭看護工的比率並不高,因此影響不大。但印勞在台以看護工居多,印方一旦要求台灣雇主支付較高的薪資,將造成非常大的影響,越南、菲律賓等國是否會跟進也將備受關注。

有仲介業者認為,家庭看護工未適用基本工資是台灣政府的規定,希望外勞輸出國尊重,任何規定都不應有所牴觸。

此外,印辦處預計自3月1日起調降文件驗證費用,由現行單筆1,000元調降至700元,預計下周公告。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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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外勞法令研習 3月陸續召開

新北市外勞法令研習 3月陸續召開

首場養護機構 說明工時、就服法案例

為提升雇主對於聘僱法令的了解,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年持續針對雇主以及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依業別屬性不同,3月底起陸續召開外勞法令研習。勞工局表示,第一場訂於3月22日進行,將以養護機構雇主為對象,預計近期將發函轄內養護機構以及護理之家報名。

過去勞動檢查經驗發現,養護機構經常出現的違規事項,以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正常工時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12小時,延長工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以及第36條「每工作7天應有1天做為例休」最普遍,也有部分僅以排班表作為工時計算的基礎,未置備出勤紀錄,也是常見的違規情形。

外勞服務科長陳淑貞表示,由於養護機構違反規定的情形較多,且符合勞基法第84-1條的對象,將邀請立達國際法律事務所蔡嘉恩主持律師針對近年出現的就業服務法相關法令及案例進行分析,並說明勞動基準法中有關工資、工時、責任制人員核備相關規定。另由移民署報告人口販運政策及執行現況。

養護機構法令宣導3月22日上午10時10分至下午4時30分,於市府307會議室進行,預計開放90個名額,3月14日前受理報名,開放養護機構、護理之家以及醫院報名。

目前勞工局尚未開放網路報名,本社今(23)日將傳送報名表以及研習會流程,敬請留意收件狀況。

資料來源:外籍勞工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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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tsais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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